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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選病人時不得給病人施加任何壓力,一定要得到他們的知情同意才能入選試驗,申辦者對研究者入選病人也不能施加壓力,否則將可能會增加不合格病人入選的幾率。
受試者的選擇
藥物臨床試驗作為一種人體試驗,必須有受試者的參與,在Ⅰ期臨床試驗中受試者一般是健康志愿者,但也有例外,例如抗腫瘤藥物,由于其高毒性,從倫理學角度來講要考慮采用腫瘤患者。但以后的Ⅱ~Ⅳ期臨床試驗,一般要采用相應治療目標的患者。
在選擇受試者時,必須從兩個角度去考慮:一是科學性,即入選的病例要滿足臨床研究的要求,能夠較好地代表將來要用藥的靶向人群;二是倫理的角度,例如,除非專門針對兒童和老年病人的藥物,在各期臨床試驗中往往要排除兒童和老年人,因為這些患者的肝腎功能發(fā)育不全或退化會給他們帶來更大的風險;再如Ⅰ~Ⅲ期試驗中也往往排除育齡期的婦女,以防對將來的胎兒產(chǎn)生影響。
在臨床試驗方案開始階段納入病人時,應當同時考慮入選標準( inclusive criteria)和排除標準( exclusive criteria),在試驗過程中會涉及脫落標準( withdrawal criteria)、在試驗結束進行統(tǒng)計分析時需要用到剔除標準( climinate criteria),對這些標準,在試驗方案中應當預先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
入選標準
入選標準是指進入臨床試驗的受試者必須完全滿足的條件,入選標準一般列出一個清單來描述研究人群的特定參數(shù),包括年齡范圍性別、特別檢查或實驗室結果、診斷、允許的前期治療以及對器官功能的要求等。此外,受試者自愿參與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往往是入選標準中的一條必要內容。
入選標準必須預先在試驗方案中做出規(guī)定并在納人病人時嚴格遵循,因為研究結果與研究人群密切相關,如果研究無法在其他人群中重現(xiàn),將限制研究結果的推廣,漠視或偏離入選標準就意味著違背試驗方案。
制訂入選標準時應考慮到研究階段、研究適應癥以及對已有非臨和臨床研究情況的了解,在早期試驗中受試者的組群變異可以用嚴格的篩選標準限制在狹小的范圍內,但當藥物研究向前推進時,受試者的人群應擴大,以能反映出目標人群的特性。
除抗癌藥物等特殊藥物外,Ⅰ期臨床試驗只選擇健康受試者。在其他各期的試驗中,最可能受益或出現(xiàn)假設結果的病人是當然的候選人。一般要求進入試驗的受試者應得到相應“金標準”方法的確診。
應根據(jù)研究目的確定入選標準,要考慮適應癥范圍及確定依據(jù)選擇公認的診斷標準(“金標準”),注意疾病的嚴重程度和病程、病史特征、體格檢查的評分值、各項實驗室檢查的結果、既往治療情況、可能影響預后的因素、年齡、性別、體重、種族等。
在入選病人時,應由研究者或其助手根據(jù)入選標準對候選病人或健康志愿者進行逐項評估,并填寫入選標準清單。評估時,組織樣本的病理學證據(jù)、實驗室檢查或影像學基線檢查數(shù)據(jù)必須在方案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者才有效。例如,如果入選時胸部CT基線掃描必須在進入試驗的前4周內完成,則掃描的日期就不能在進人試驗的5周前否則就需要重新進行CT掃描和判斷。填寫完入選清單后,應由主要研究者簽字,確認患者或健康志愿者符合入選標準。
入選標準清單示例
問題1~10的答案全部為“是”的受試者才符合人選標準
標準4~8可以用進入試驗前4周內的實驗室檢查結果評價
排除標準
排除標準是指候選人不應被納入臨床試驗的判斷條件。候選人即使已完全滿足了入選標準,只要符合排除標準中的任何一條就不能進入試驗。
制訂排除標準一般考慮下列因素:
● 同時患有其他病癥或并發(fā)癥者需要同時服用治療其他疾病的藥物,如參加即增加了患者的風險,又因存在混雜固素,影響試驗結果的判斷,因此應予以排除。
● 已接受有關治療,可能影響效應指標觀察者,應當排除。
● 伴有影響效應指標觀察、判斷的其他生理或病理狀況,例如月經(jīng)周期,心、肝、腎損傷而影響藥物的體內代謝者。除非特別重要,一般有心、肝、腎等器質性病變者應排除在外。
● 某些特殊人群,如入選則可能有悖倫理,并增加其風險者,例如孕婦、嬰幼兒、兒童、老人,危重或晚期病人等應排除在外。
● 臨床試驗中需基做某些特殊檢查或處理,可能會額外增加某些患者的風險,例如需服造影劑,而對造影劑過敏的患者就應當排除。
● 不愿簽訂知情同意書、依從性差成可能排除者(例如經(jīng)常出差,臨近出國、行動不便等)也應排除。
作為一個基本的原則,受試者不應同時參加一個以上的臨床試驗,如有例外,沒有經(jīng)過足以確保安全性和避免延期效應的脫離治療期的受試者不得重復進入臨床試驗。
育齡婦女在參加臨床試驗時通常應采取高度有效的避孕指施。對男性志愿者也應考慮試驗用藥物對其性伴或后代的潛在危害。如存在,例如涉及致突變性或生殖毒性的藥物,在試驗中也應提供適當?shù)谋茉写胧?/span>
應當強調的是:診斷標準、入選標準和排除標準是確定合格受試者對象時互為補充、不可分割的條件。研究者必須嚴格遵循這些標準,才能避免選擇性偏倚的產(chǎn)生,同時降低受試者的風險。
脫落標準
脫落標準是指已進入臨床試驗的受試者應中止或退出臨床試驗的條件。例如在試驗中出現(xiàn)重要器官功能異常、藥物過敏反應、依從性差、病情加重或出現(xiàn)嚴重不良反應需要停止試驗藥物治療或采用其他治療方法治療者,應退出試驗。
受試者在臨床試驗結束前的任何時刻撤回知情同意書,均可視為退出研究,病人主動退出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對療效不滿意、不能耐受不良反應,或希望采取其他治療方法,也可能無任何理由的退出。
排標準清單示例
問題1~10的任一答案為“是”的受試者不能參加本臨床試驗
無論如何,醫(yī)生應盡可能了解其退出的原因,并做好記錄,同時注意對這些病人在一定時間內做進一步的觀察、治療和護理,保護其退出試驗后的安全,在病情加重、發(fā)生嚴重不良事件需要緊急破盲時,或發(fā)生其他醫(yī)生認為病人須退出臨床試驗的情形時,研究者必須填寫中止或退出試驗的原因記錄并對脫落病人采取必要的治療和護理措施。
剔除標準
在做統(tǒng)計分析時,有些病例不應列入,例如試驗中納入了不符合入選標準的受試者;未用藥或用藥極少(<10%)即退出了試驗的受試者,即不列人療效分析中,但后者因藥品不良反應而退出者應納入安全性評價的分析中。
免責聲明:本文文章摘自北京大學醫(yī)學出版社出版的《藥物臨床試驗與GCP實用指南》,僅供個人學習交流使用。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全文來自健康界(https://www.cn-healthcare.com/)